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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及非税受理业务

设定依据
【法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0月11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材料目录
1、领取票据或核销票据登记本,核销票的存根联,数字证书;
2、开非税票据的依据。
财政部门各类票据的保管、发放、使用、核销、销毁、检查等制度并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办结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0997-2510271
监督投诉渠道:0997-2653624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行政服务大厅2号楼2楼财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