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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五十五号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第六条。第六条: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申请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证件证书证明)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详询阿克苏市教科局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997-2133853

1.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997-2133303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教科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 工作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