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
评选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法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奖励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第十九条 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中对高校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辅导员单独表彰体系并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
申请材料目录
优秀教师申请表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由申请人在网站中提交材料,我局在网上进行审批,经查验材料合格后通知联系申请人备齐资料到现场进行后续办理。
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阿克苏市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电话咨询:0997-2133313
1. 监督投诉渠道
现场监督投诉:阿克苏市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电话投诉:0997-2133303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教科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09:30 -13:30 16:30–20:00
冬季: 10:00 -14:00 16:0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