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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申领


设定依据

【法律】

【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二、……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仅提交身份证明和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

2.以上申请人员须统一填写《新疆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

3.《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和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

4.申请人享受助学贷款的,须提交助学贷款合同,由所在高校负责审核。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为涵盖毕业当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或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统一户号。如果不在统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的,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证件遗失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8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0997-2657713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22004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多浪河二期市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市民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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