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申请材料目录
(一)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水域滩涂四至边界有关证明;
(四)取得养殖水面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授理
结果送达
窗口送达
咨询途径
0997-2166816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66819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英巴格路1号农业综合楼二楼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新疆政务服务网网查询(http://zwfw.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