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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第十五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近海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近海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申请材料目录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书面审查,实地踏查

结果送达

窗口送达

咨询途径

 0997-2166816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66819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红桥街道英巴格路1号农业综合楼二楼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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