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9月29日修订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申请材料目录
1、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举报制售假冒伪劣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24971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3305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团结东路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