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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9月29日修订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申请材料目录

1、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举报制售假冒伪劣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2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24971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3305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团结东路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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