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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备案

 


 

设定依据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

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

裁减人员。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

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

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八)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进

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2.《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六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

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工资协议签订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

份及说明,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3.《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

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4.《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全文。

 

申请材料目录

1.离职员工和辞退员工花名册;

2.请休假报批手续文本;

3.用人单位职工工资花名册(上年度6月份);

4.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上年度6月份);

5.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及缴纳社保凭据(仅使用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提供);

6.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批准设立文本;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8.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花名册;

9.技术岗位人员职业资格证;

10.用人单位职工考勤表(上年度6月份);

11.单位内部制定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0997-2657718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22004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多浪河二期市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市民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新疆政务网查询  

    (http://zwfw.xi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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