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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设定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 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六条: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

申请材料目录

1.劳动合同;

2.3年工资表;

3.劳动关系证明。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0997-2137606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22004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多浪河二期市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市民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新疆政务网查询  

    (http://zwfw.xi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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