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申请材料目录
3、河道采砂许可申请表
4、河道采砂许可审批表
5、建设及有关活动的计划和工程实施方案
6、河道采沙场征求意见表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21523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085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四馆一中心)2号楼3楼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