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设定依据
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77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
2、有关批复文件和技术材料
3、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4、安全维护措施和补偿措施
5、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应提交有关协调意见或承诺书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21523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9058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四馆一中心)2号楼3楼水利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