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材料目录
1、当地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上报文(原件2份)
2、有资质证书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报告及图集(原件7份)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21523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9085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水利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