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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

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

设定依据

【法律】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9号第七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规范性文件】

申请材料目录

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证明材料。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518925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283055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