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
设定依据
【法律】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9号第七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规范性文件】
申请材料目录
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证明材料。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518925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283055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