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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

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

设定依据

【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申请材料目录

1、改制重组的具体情况证明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518925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283055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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