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首次购买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契税减免
设定依据
【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 :四、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申请材料目录
1、棚户区改造相关证明材料
2、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及购买改造安置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518925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283055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