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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设定依据

【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47条。

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申请材料目录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窗口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518925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283055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解放路税务所国泰城市公馆B栋5楼、前进路税务所阿克苏市前进路6号、中原路税务所金州万象城6号楼5楼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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