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设定依据
【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47条。
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申请材料目录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窗口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518925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283055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解放路税务所国泰城市公馆B栋5楼、前进路税务所阿克苏市前进路6号、中原路税务所金州万象城6号楼5楼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