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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确认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2016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申请材料目录

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确认申请表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邮寄送达

咨询途径

0997-2686500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686078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行政服务大厅2号楼3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