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规定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无第一条一款。第一条一款,对部分参战退役人员进行核查认定、数据统计,做好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进行核查认定,组织体检、数据统计,落实相关抚恤补助待遇。;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无无。规定,从2011年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申请材料目录
(一)身份证
(二)户口本
(三)退役证
(四)个人申请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221751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516029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