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三)退伍证件、退伍原档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个人申请(原件)
(五)在乡复员军人申报表(原件)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邮寄送达
咨询途径
0997-2221751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516029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