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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 酒吧、茶座等)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

酒吧、茶座等)

 

设定依据

【法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是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由国务院于1987年4月1日发表并实施。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公布,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法规】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规范性文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2011年2月14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发布的国家法规。  该《实施细则》分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法律责任、附则5章43条,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2015年12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修改《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8号),2016年1月19日公布施行。 2017年12月5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修改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8号),2017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

申请材料目录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30010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62277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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