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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设定依据

【法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是为预防、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制定。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6年4月1日发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血吸虫病防治规划、计划,安排血吸虫病防治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需要,对经济困难的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的血吸虫病防治经费、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对承担血吸虫病防治任务的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跨地区的血吸虫病防治重大工程项目给予必要支持。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

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吸虫病病人,不属于工伤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因防汛、抗洪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解决所需的检查、治疗费用。

第三十四条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医疗保障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血吸虫病病人进行救助。

【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是为预防、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制定。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6年4月1日发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性文件】《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是为预防、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保障人体健康、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制定。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6年4月1日发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材料目录

血吸虫病病人医疗减免申请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22772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614011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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