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13年6月29日修订。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法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经建设部、卫生部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第十二条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第二十条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规范性文件】
申请材料目录
(一)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的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二)仪器设备清单;
(三)卫生管理制度;
(四)场所平面图;
(五)水质化验室人员名单;
(六)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图;
(七)供水管线情况;
(八)水质生产、储存、水处理、消毒设备及防护情况说明;
(九)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十)水质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
(十一)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
(十二)能够证实确实进行清洗消毒的证明材料;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30010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62277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