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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了的法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

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7号《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病残儿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四条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专门组织,运用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手段,对被鉴定者作出是否为病残及其程度的鉴定结论,并根据《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规范性文件

申请材料目录

(一)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二)患儿户口档案

(三)患儿病历、疾病诊治档案

(四)患儿二寸照片、患儿与父母近期合影二寸照片

(五)委托办理授权委托书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8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66836    0997-2616711    0997-2123462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13936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便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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