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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项目名称: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设定依据:

【法律】《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18。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办事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2.初审:材料合法、齐全的,进行初审。3、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4、审批: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5、出具验收结论:验收合格的,出具结论书,办理人员发放相关材料给申请人。验收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相关材料。6、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申请材料:

1、推荐表

2、2寸免冠照片2张

3、比赛成绩册、获奖证书或成绩单

4、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4工作日

结果送达:现场办结、邮寄送达

咨询途径:0997-2623207

监督投诉渠道:0997-2623905

办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四馆一中心)

办理时间: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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