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第十七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目录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二)书面申请报告(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四)效果图(原件、1、窗口受理:摆放前效果图在上,摆放后效果图在下,两张照片合并在一张A4照片纸上,两份。2、网上受理:摆放前效果图在上,摆放后效果图在下,两张照片合并在一张A4照片纸上,将电子版上传,一份)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条幅,横幅每周20-30元。巨幅一平方一天1元。标准:(幅宽超过50cm为巨幅,未超过50cm为条幅)。收费依据:阿市政办{2011}218号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窗口办理
结果送达
窗口办结、邮寄送达
咨询途径
0997-2152802
监督投诉渠道
12319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市民服务中心执法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网络:无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