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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设定依据

【法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第二十八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目录

(一)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书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窗口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

咨询途径

0997-2151909

监督投诉渠道

0997-2280788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