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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审批 事项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审批

事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办理部门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法》

四、申报材料

序号

申报材料清单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必要性

1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报告               

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审批事项

必要

2

2、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审批事项

必要

3

3、土地出让合同(出让用地的提供)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者提供

必要

4

4、用地预审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合并审批事项

必要

5

5、选址意见书,附图(划拨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图(出让用地)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平台可调用的不再提供(自然资源局或规划部门)

必要

6

6、公示牌效果图A3彩色一张及现场照片

原件1份(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盖章)


必要

7

7、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申请变更的提供)

原件

非必要,申请变更的提供

非必要

 

 

 

五、办理流程:(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同步审批)

 图片3.png

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及标准:无收费

八、涉及的中介服务:无

九、结果文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咨询途径:窗口或电话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97-671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