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法律】《土地复垦实施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六条。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具体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报送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区及复垦区照片及其它影像资料;
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或业绩证明;
3、土地复垦方案附图
4、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图
5、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6、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土地复垦承诺书;
7、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8、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9、复垦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10、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11、公众参与相关资料;
12、已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应提供相应批复文件;
13、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部门意见
14、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委托函;
15、复垦区土地损毁预测图;
16、相关地区近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资料;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现场办结、邮寄送达
咨询途径
0997-6763163
监督投诉渠道
0997-6763161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 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