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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设定依据

【法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材料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现场办理

结果送达

 证书送至法人

咨询途径

0997-6711810

监督投诉渠道

0997-6711801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解放中路与解放北路交叉口西150米阿克苏市为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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